新型冠状病毒■瞒报、不配合隔离 阻碍防疫等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 )


对此 , 陈淼璐解读表示 , 疫情防控期间 , 入境人员同其他在国内的公民一样 , 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
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 , 单位或者个人“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 ”
此外 , 此类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部分情节严重的拒绝隔离和治疗的行为 ,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刑法》第三百三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 ,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
此外 , 《刑法》及《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 患有新冠肺炎或疑似新冠肺炎却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 , 过失造成新冠肺炎传播 , 情节严重 , 危害公共安全的 , 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新型冠状病毒■瞒报、不配合隔离 阻碍防疫等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插图
大兴法院赵某案件庭审现场 。 法院供图
阻碍检查、故意传播疾病或将被从重处罚
23日 , 北京市高院公布8起防疫期间的刑事案件 , 其中4起与不配合疫情检查相关 , 其中 , 被告人赵某在民警检查核实其身份时 , 多次推搡民警 , 并搂抱民警脖子致其软组织挫伤 , 大兴法院从重处罚 , 以妨害公务罪 , 对赵某判处拘役4个月 。
陈淼璐解读表示 , 在疫情防控期间 , 任何人均有义务配合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预防、检疫、强制隔离、就地检验、封锁疫区等预防控制措施 。 依据《刑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 构成妨害公务罪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 , 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