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优惠政策速递为“呵护大礼包”加“料”

南方网讯(采访人员蒋大志 通讯员李玉珊 欧阳磊)在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里,工人们正“全副武装”在生产线上忙碌,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已经一个多月了,企业产能100%恢复,各项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据悉,为加速生产支援疫区的各类生活电器,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月11日复工。为保障6200多名员工的安全,公司专门为复工的每位员工发放“呵护大礼包”,其中包括口罩、护目镜、隔离服、酒精等防疫物资。按照员工每4个小时更换一次口罩的频次,公司预购买口罩20万个,目前发放口罩19万个,防疫物资采购费用达65万元。
员工们在收到“呵护大礼包”后备感暖心,但财务王小姐却开始焦虑起来。按照以往的税收政策,这份“呵护大礼包”需要计入员工个人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公司正在加大马力生产,争取“夺回失去的一个月”,财务人员也在马不停蹄地支持达产工作。由于不同岗位员工领取的“呵护大礼包”的内容不同,财务王小姐需要为6200多名员工分类计算大礼包金额并申报,这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
中山市税务局东凤税务分局税务人员从企业财务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将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优惠政策推送给企业,辅导企业做好防疫物资采购清单备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无需申报“呵护大礼包”收入。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采购防疫物资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感谢税务局第一时间为我们递上优惠政策,暖心的服务让我们的‘呵护大礼包’发放变得更加有力度有温度,给力的税收减免政策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挺过难关!”据财务王小姐测算,按照税收优惠政策,此次预计可减少企业税费负担近9.8万元,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近60万元。企业表示,接下来会将减免的费用继续投入到防疫物资的采购中,增加“呵护大礼包”的发放力度,全面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让员工放心工作。
政策背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优惠政策』优惠政策速递为“呵护大礼包”加“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