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颅脑损伤死亡,醉酒斗殴男子派出所内6分钟撞墙15次( 三 )


医生遂问民警“是否需要抢救” , 被告知“还是抢救一下吧” 。 于是 , 丁小平被送往急救室 , 进行心肺复苏等常规抢救后 , 医生宣布 , 丁小平死亡 。
根据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 丁小平系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
约两个月后 , 2018年2月9日 , 此前曾与丁小平发生打斗的唐银华、杨成祥接到电话通知后到小碧派出所 , 随后 , 被带到南明分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 唐银华二人被公诉 。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 因唐银华的亲属被丁小平殴打一事 , 唐银华、杨成祥与丁小平发生纠纷 , 并对其进行殴打 , 后丁小平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
2019年8月14日 , 贵阳中院一审作出判决 , 唐银华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杨成祥获刑3年 。
贵阳中院认为 , 接到亲戚被打的消息后 , 唐银华没有采取正常的方式报警处理 , 而是赶到现场 , 殴打丁小平进行报复 , 致使丁小平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应依法处罚;杨成祥帮助唐银华实施殴打 , 构成共同犯罪 , 也应依法处罚 。
“本案的发生 , 系丁小平醉酒后调戏并打伤周国会、刘邦书而引起的 , 丁小平对本案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 。 ”贵阳中院称 , 而且丁小平死亡的原因 , 属多因一果 , 可对唐银华从轻处罚 。
对“多因一果”的说法 , 唐银华的辩护律师、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在庭审中曾提出质疑:“多因”具体是指哪些因素?殴打?撞墙?医院误诊?救治不力?死者自身体质?应当详细说明 。
在判决书中 , 采访人员未看到法院对“多因一果”有较为具体的解释 。 但对于丁小平的撞墙行为 , 法院认为 , 并非致死的主要原因 。
“虽然丁小平自己有用头部撞击墙壁15次的行为 , 但根据监控视频显示 , 均是用枕部(后脑勺)去撞击墙壁 , 从解剖情况分析 , 丁小平后枕部皮下未见异常情况 , 其对冲部位的脑组织也未见异常 , 表明丁小平用头枕部撞击墙面的力度不大 , 没有造成明显损伤 。 ”贵阳中院称 。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贵州高院发回重审
获知一审判决结果 , 唐银华、杨成祥选择上诉 。
获刑10年的唐银华认为 , 得知亲戚被打之后 , 第一时间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 自己未用拳头击打丁小平头部;法院认定“丁小平用后脑勺撞墙 , 不是致死主因” , 没有事实依据 。
在一审庭审中 , 唐银华辩护律师赵三平也说 , 本案监控录像 , 被告人陈述、证人证言均体现 , 丁小平被小碧派出所民警带走时 , 行动自如 , 状态良好 , 没有任何异样 , 而在时隔一小时后 , 在派出所 , 丁小平6分钟内用力将头部撞墙15次 。
“据监控显示 , 丁小平撞击头部的位置 , 是脑顶部位及右脑部位 , 而非法院认定的后脑勺部位 。 ”赵三平说 。
3月24日 , 采访人员来到小碧派出所值班室内 , 看到了丁小平撞墙时所坐的座椅 , 座椅椅背斜贴着墙壁 。 赵三平在辩护时提出 , 坐在这种座椅上 , 如果头部往后撞墙 , 极难以后脑勺与墙壁碰撞 , 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 “有监控录像可以证实 , 也可以进行模拟实验 。 ”
对于赵三平的辩护意见 , 法院未予采纳:“尸检结果显示 , 死者右颞顶部、左额顶部为暴力直接作用部位 , 后脑勺撞墙不易形成上述部位损伤 。 ”
但赵三平认为 , 恰恰是在派出所撞墙之后 , 丁小平才开始出现昏睡 , “如果说 , 一次头部撞击不至导致严重危害性 , 但短短6分钟内 , 连续用头部撞击墙体15次 , 即使是木制墙体 , 也会有生命危险 。 ”
赵三平坚持认为 , 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丁小平之死是由唐银华、杨成祥殴打所致 , “打架现场监控视频 , 并不能反映丁小平被击打头部 。 ”
对此 , 贵阳市公安局相关人士称 , 现场监控视频资料能够证实当时发生打架时的情况 , 但在电梯一楼处 , 因三人扭打时处于监控死角处 , 无法看到具体被打部位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