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南昌发出通知:禁止!6月1日起施行!

【 施行@南昌发出通知:禁止!6月1日起施行!】彰显省会担当南昌这么干 【南昌发出通知:禁止!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并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施行@南昌发出通知:禁止!6月1日起施行!
文章图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