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民法典这样保护未成年人( 五 )

  小刚遇到的问题 , 可以依据民法典中“临时监护”的规定解决 , 涉及这一制度法条主要有以下三条:

  民法典第31条规定 ,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 , 在指定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 ,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

  第34条规定 ,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 , 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 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第36条规定 ,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 , 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 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 , 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

  “临时监护”是民法典新增加的监护措施 , 是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的临时补充 , 确保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缺位时未成年人能够获得有效监护 。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本报采访人员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