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江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


27日 , 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 , 黑龙江省公安厅对《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 , 全面健全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 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活动 , 切实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
《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的处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等内容 。 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中 , 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做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情况时 , 应当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 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 对执法错误进行责任追究;针对执法过错案件 ,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纠正 , 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 。
【黑龙江|黑龙江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 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