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仁仁|他一次性收受100万元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彻底沦为金钱的俘虏( 二 )


有了一次性收受100万元的开端 , 丁仁仁便一发不可收拾 , 彻底沦为金钱的“俘虏” 。 2014年至2015年 , 在帮助某互动控股有限公司违法经营行为获得从轻处理后 , 丁仁仁收受了该公司老板傅某为其支付的富春山居排屋装修费185.1万元 。
2017年1月 , 他又收受了傅某为其支付的购房款154万余元 , 购买了位于海南的一处房产 。 这套房产的不远处 , 是一望无垠的碧海蓝天 , 还有茂密的椰林和银白的海滩 。 讽刺的是 , 他还没来得及住 , 就东窗事发了 。
直到进了牢房 , 丁仁仁才终于明白 , 自己一步步处心积虑实现的“住房梦想”不过是南柯一梦 , 让自己付出了失去自由的惨痛代价 。
亦官亦商 , 贪念似野草疯长
“贪婪心让我的‘胃口’越来越大 。 ”在忏悔书中 , 丁仁仁这样剖析自己 。
生活中 , 他追求着极致的高标准 , 却又不想自己花钱 , 总希望什么都能有人买单 , 有人送上 。
在吃喝上 , 应丁仁仁要求 , 某印业公司老板陈某多次为其支付费用 , 共计9万余元;在穿着上 , 他偏爱名牌手表 , 收下两块名表;在出行上 , 他低价从陈某处购买了高档轿车 , 对于其他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加油卡、车辆保养维修费 , 也是来者不拒……
吃、穿、住、行 , 样样向商人看齐 , 样样由商人买单 , 不知不觉间 , 丁仁仁成为了一些不法商人的重点“围猎”对象 。
而这些日常开支对于越来越贪婪的丁仁仁来说 , 都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 借着各种名头 , 他收下了一些不法商人送上的一笔笔“重金” 。
2001年至2006年 , 在帮助刘某的公司承接下暂住证印制、暂住人口管理系统建设等业务后 , 丁仁仁先后8次收受刘某所送的巨额好处费 , 尤其是2004年收受的两笔好处费 , 每笔高达50万元 。
2005年至2014年 , 丁仁仁为陈某企业承接户口簿外壳印制业务、审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许可证等相关事项提供帮助 , 陈某不仅一次性送给他40万元 , 后又假借网吧分红等名义给他送了95万元 。
【丁仁仁|他一次性收受100万元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彻底沦为金钱的俘虏】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 , 相互勾结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丁仁仁亦官亦商 。 凭借“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 , 他多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 真真切切当起了“官场上的生意人” 。
在大连某房地产项目投资100万元 , 投资入股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元 , 投资入股陈某的印业公司140万元……明里当官 , 暗里当老板 , 据统计 , 丁仁仁从这些“副业”中获利180余万元 。
为了规避被组织发现的风险 , 这些股份 , 都在丁仁仁的精心安排下 , 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持 , 或由其岳母代持 , 自己则在幕后暗中操纵、坐享渔翁之利 。
俗语道 , 若要人不知 , 除非己莫为 。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 当官发财两条道 , 为官心中要有戒 。 逾越了纪法红线的丁仁仁得陇望蜀、亦官亦商 , 与组织耍起小聪明 , 最终等待他的 , 只会是纪法的严惩 。
痛定思痛 , 自画三幅画像
“看看自己 , 哪里还有一个党员干部和人民警察该有的样子!”留置期间 , 丁仁仁痛心疾首 , 深刻反思 , 用“糊涂人”、“江湖人”、“两面人”为自己精准画像 。
忽视纪法学习 , 甘做“糊涂人” 。 丁仁仁从公安学校毕业 , 又从事过刑侦、治安等公安核心业务 , 本应执法懂法 , 但随着职务职级的提升 , 丁仁仁对纪法知识的学习却越来越少 , 执法考试马马虎虎应付 , 省管干部培训学习找人代替 , 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流于形式 。 用丁仁仁的话说则是 , “明明是似懂非懂、一知半解 , 还自以为是 , 盲目自信 。 ”直到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 他才知自己早已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滑得太远 。
“留置期间 , 我重新阅读了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 , 感受完全不一样 。 六项纪律规定得清清楚楚 , 明明白白 , 当初我不认真学 , 现在来对照 , 六项违反五项 , 真是无地自容 。 ”到了现在 , 这位“糊涂人”才想到要多学习党章和纪法知识 , 却已追悔莫及 。
消解原则正义 , 宁做“江湖人” 。 多年来 , 丁仁仁心甘情愿被一些不法商人“围猎” , 整日与他们称兄道弟 , 每每还以“江湖大哥”自居 。
2013年6月 , 老板刘某的表弟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温州市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小兄弟”有难 , “大哥”怎能不“两肋插刀” 。 受刘某请托 , 丁仁仁为其疏通关系 , 想方设法帮助刘某表弟办理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