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涨知识】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


【肺炎】【涨知识】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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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防治方面的问题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答:是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 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 , 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 , 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 ,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 , 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 , 报国务院批准同意 ,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 , 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 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
2、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
2020年1月22日 , 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 , 该方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做了明确界定:
(一)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 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 , 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 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 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 , 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 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
(二)可疑暴露者 。 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 , 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
3、如果自己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怎么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阳性动物和环境等的可疑暴露者的判定和管理 , 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 ,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 , 特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自己的管理 。 管理要求如下:
首先 , 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
【【肺炎】【涨知识】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1)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无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 , 可安排集中隔离观察 。 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
(2)实施医学观察时 , 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 , 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 , 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 。 原则上不得外出 。 如果必须外出 , 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 , 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 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
(4)医学观察期间 , 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 , 并询问其健康状况 , 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 , 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 , 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统计日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供各地进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汇总时参考 。